武进新闻网讯(吴桢 记者 戴雪燕)近日,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横山桥分局接消费者投诉,称其在横山桥某超市购买了一包干辣椒,单价为56元/KG,称重显示0.048KG,价格应为2.68元,但在付款结账时,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超市却收取了2.7元。
虽说2分钱“事小”,但消费者认为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超市多收钱这件事却不小。在接到投诉后,分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超市开展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超市散称柜台区内销售的部分已称重并装好的干辣椒,标签上按单价重量计算后,确实存在消费者反映的“四舍五入”收款情况。
经询问,超市负责人称店内使用的电子秤自买回来使用到现在,一直都是这么操作,之前也没有人提出过这方面的问题。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做了笔录,并要求超市方对电子秤称重方式进行重新设定或更换款式较新的电子秤。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超市收款“四舍五入”的做法,已经构成了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
此案发生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食品经营群内发布提醒,并就商家收款“四舍五入”行为进行法律法规上的宣传,并要求商家自查自纠。目前,该案件已移交给经开区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理。
收款“四舍五入”涉嫌违法商家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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