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经开警方发布冬季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为广大市民敲响安全警钟。
头盔未戴紧加重人身伤害
11月15日,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东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富民路,闯红灯通过路口时,与驾驶货车按照信号灯左转的李某相撞。王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虽佩戴安全头盔,但因未将头盔绳系好,在碰撞过程中,头盔飞出,王某倒地不起,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警方提示:安全头盔不是装饰品也不是御寒帽,骑行时正确佩戴头盔,将大大减轻交通事故带来的伤害。
疲劳驾驶撞上护栏
11月16日12时左右,张某驾驶汽车沿湾城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义乌路口时,与路口北侧护栏相撞。护栏被撞损十几节,车辆损失严重,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警方提示:冬季12时至14时为事故高发时段,该时段车辆驾驶员容易感到疲劳,建议午饭后适当休息,半小时至一小时后再开车上路。行车过程中切忌紧闭车窗,应经常开窗促进空气流通。当感觉有困意时,应立即中止驾驶,短暂休息后再继续行车。
挡风被带来二次事故
11月20日,陆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延陵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小铁路口右转时,与同方向驾驶电动自行车直行的李某相撞。李某倒地后迅速起身,要将坐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位置的3岁孩子搀起。但因车头包有厚厚的挡风被,被角被压在车轮下,李某吓坏了,经过多次努力才让孩子脱险。
警方提示:时至冬季,出于保暖的需要,许多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都会给车辆加上挡风被。因挡风被系在车把手上,会限制变向时的灵活度。车辆倒地时,可能连带将驾驶员带倒,且挡风被的牵扯会导致驾驶员无法快速脱离困境,大大增加发生二次事故的可能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应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厚重的挡风被,在骑行过程中,不要将挡风被固定于身体之上。对于六岁以下的乘车儿童,除需佩戴好安全头盔外,还需使用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安全座椅。
雨雪天气增加行车难度
11月23日18时左右,陈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劳动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河苑新村路段时,与前方步行穿过马路的孙某相撞。事发时为下班高峰时段,且正在下雨,对汽车驾驶员的观察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事发路段为小区路段,人杂车多,还有道路正在施工。行人孙某在过马路时,选择了距离最长的斜插通过方式,大大增加了通过时间。最终,陈某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孙某承担次要责任。
警方提示:冬季雨雪天气增多,汽车驾驶员要提前降低车速,并更多观察路况车况。平时要做好车窗玻璃的除雾驱水清洁,提高驾驶时的安全系数。行人在过马路时,应从人行横道通过。确需横过马路的,应选择垂直于道路的最短行走路线,以降低通过时间。在夜间或者恶劣天气出行,应着鲜艳的衣物或佩戴有发光功能的装置,以便过往车辆能及时注意。
经开警方发布冬季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责编: 蒋彩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