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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的“常州经验”:从“住有宜居”迈向“住有乐居”
来源:常州晚报 作者: 日期:2019-09-05  报料热线:86598222

  人们总说,现在日子越过越好了。好在哪里?也许看看我们的“家”,就有了最深的体会。

  放眼常州,你会看到,配套齐全的高端住宅和城市综合体正拔地而起,物业管理向着法制化、精细化的轨道运行,老小区经过改造刷新颜值,安全隐患得到整治,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让困难家庭受益……住房的变化是社会变迁、时代进步的缩影。近20年来,常州房管工作开启“快进”模式,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所发挥的探索作用、引领作用、示范作用,在省内乃至全国颇具影响,其经验多次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报道。当无处落脚的人们有了栖身之所,当蜗居点点成为广厦万间,当简陋小窝变为宜居乐居的生活空间,常州人的居住环境实现了一次又一次飞跃,我们的“家”,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20多年持续探索,常州住房保障工作在全省实现“五个率先”

保障房温暖困难群众

  黄峰和妻子住进了保障房,其乐融融。

  1996年,黄峰和妻子一起从老家安徽太和县来到常州做起了环卫工人。收入不高的他们为了能有个落脚的地方,只能和其他3户家庭一起挤在一间狭小的房间里,靠简易的帘子隔开各自的生活区域。像黄峰这样有住房困难的外来环卫工人,在常州有800多人。他们一直以来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但是由于收入较低,很难负担城市中的租房成本。2013年起,我市把他们作为公租房保障的对象。根据这项政策,有两个孩子的黄峰一家申请到了一套两居室的公租房,每月房租170多元,这让他们激动不已。

  今年8月,央视《新闻联播》讲述了黄峰一家的故事,点赞常州住房保障工作。“常州的住房保障是一个真正提升幸福指数的事业,特别是近10年来,其在保障房源筹集、保障对象扩面等方面所进行的实践与探索是广泛而深入的。”市住建局住保处处长王惟佳说。

1998年推行住房商品化,住保实践起步

  常州住房保障始于1998年推进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这既是住房商品化的开始,也是常州实践住房保障的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将很难完全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善住房条件。”王惟佳说,1999年3月31日,《常州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常州市市区廉租房管理试行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同时出台,令常州人首先通过“廉租房”这个新名词开始了解住房保障。

  2000年,常州市区开始试点廉租住房制度,2009年基本实现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应保尽保。2014年,常州市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实行并轨运行,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常州市区廉租住房制度完成历史使命,开始退出历史舞台。

实现“五个率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王惟佳告诉记者,常州住房保障工作概括来说,取得了“五个率先”:在全省率先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率先实施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率先建立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率先形成建储并举筹集保障房的模式,率先实现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2009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效解决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家庭以及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同年,选定华康家园、华盛家园、金润家园、金泽家园4个项目,作为我市首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集中建设项目。这一年同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每户可在市区自主选购一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享受每户8万元的购房货币补贴。

  除了建设公租房,2012年,常州还通过收储社会房源用于住房保障,开辟了“多、快、好、省”的新渠道。王惟佳透露,这一做法能较快地收集社会上符合条件的房源,让保障家庭根据就业、就读及生活习惯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房屋,另一方面,也减少了政府对于住房保障的资金投入,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2018年,我市为市区新增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金补贴达600户、实物配租355户、共有产权40户,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为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400套,为20位引进的“龙城英才”提供拎包即住的人才公寓。

住房保障面进一步扩大,新就业大学生可领补贴

  随着今年起《市政府关于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我市住房保障的覆盖面正进一步扩大。该实施意见突出了货币补贴,提高了补助标准,同时根据市场和保障家庭的困难程度实行动态调整,严格准入,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利用。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还明确为新就业大学生发放租房补贴:在我市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常州自主创业,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应届大学生,在市区自主租房,政府给予累计不超过24个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由新就业大学生所在单位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政府指定部门提出申请。

老旧小区、危旧房“旧貌换新颜”

解决安全隐患

提升居住品质

  茶山街道清凉新村是一个有着30多年历史的老小区,外墙墙皮剥落问题困扰居民已久,不过从去年开始,人们发现这个老小区突然变样了,一扫垂暮之气。

  去年,茶山街道出台《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为老小区“旧貌换新颜”。按照行动计划,清凉新村部分房屋空鼓的外墙、老化的设施等安全隐患得到排查,建筑的外立面被设计出新,室内鼓起、剥落的墙壁得到粉刷,雨水落水管及公共楼道的窗户得到了更换。这些安全隐患的解决,令居民住得更加放心和舒心。不仅如此,清凉新村还在全市较早探索以“众筹”模式开展这项工作,即在政府主导下,由居民出资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共同实施对住房公共部位的维护。考虑到老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大部分维修改造费用由政府补贴,居民只需要承担一小部分。

  外墙修补、楼道出新、栏杆更换、落水管更换、局部道路修补等,去年起,我市对桃园新村、清凉新村、红梅新村、北环新村、西新桥二村(如图)、清潭新村等部分片区启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总面积约22万平方米。

  “我市的老旧住宅大多建造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受当时经济条件和建造标准的制约,如今大部分住宅存在不同程度的外墙板开裂、渗漏,粉刷层大面积脱落,阳台混凝土梁板及混凝土保护层剥落,钢筋外露、锈蚀等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市住建局改革发展处处长丁兆春告诉记者,去年,市住建局作为责任单位,在充分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会同天宁区政府和钟楼区政府按照老小区安全隐患的具体状况,对桃园新村、清凉新村、红梅新村、北环新村、西新桥二村、清潭新村等部分片区启动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内容主要为外墙修补、楼道出新、栏杆更换、落水管更换、局部道路修补等,总面积约22万平方米。整治工作提升了百姓生活品质,不断刷新城市的“颜值”。

  除了老小区,危旧房改造也是市民关注的热点。早在2002年,常州市政府就出台了《常州市市区危旧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先后对电子新村、横兴弄、天皇堂弄、周家弄、普济街、青山路片区、西新桥一村等低洼地带的100多万平方米老小区危旧房实施了改造。2006年起,危旧房改造工作职能由市下放到各区政府,在此期间各区政府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商业性开发等方式解决了大量的老小区危旧房拆迁安置改造工作。

  2013年,常州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出台《常州市市区三改工作实施意见》,把“三改”(即实施危旧房、城中村、低洼地改造)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来加以推动,并作为市政协“一号提案”进行跟踪督查。几年来,钟楼的云祥桥地块、广化桥地块,天宁的薛家村地块等先后得到了改造。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2018年4月10日,《常州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去年8月,全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也投入运行。

常州在全国最早引入物业管理,如今,物业管理已覆盖住宅小区及不少非住宅项目

物业服务日趋精细化和多元化

  小区的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关系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也考验着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作为全国最早引入物业管理的地级市,我市早在1992就筹建了物业公司,并于两年后出台《市区住宅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正式起步。

物业管理覆盖全市所有小区,服务趋向多元化

  我市商品房小区已全部实行物业管理

  目前,全市共有在册物业服务企业397家,外来企业93家,从业人员达6万余人。全市住宅小区共有1612个,其中商品房小区1032个,拆迁安置小区294个,面积1.44亿平方米,成立业主委员会243个,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392个。

  市住建局物管处处长盛伟峰介绍,到现在为止,我市商品房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实行政府扶持的物业管理或者街道、社区托管的准物业管理,征地拆迁安置小区实行街道托管式准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不仅覆盖到住宅小区,机关、商业综合体、企事业单位等非住宅项目也普遍实行物业管理。

  盛伟峰说,常州物业服务已从单一的住宅小区服务,开始走向多元化和纵深服务,形成共同治理“难题”、协调补齐“短板”的良好氛围。

不断出台举措,建立物业管理法规体系

  为了更好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近年来,常州在物业管理方面不断出台新的举措。

  为让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同向发力,我市探索打造“党建引领、行业主管、基层主抓”的物业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市、辖市(区)、街道(镇)、社区四级的立体式党建引领管理体系。通过成立党支部或选派党建指导员的形式,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同时,通过物业服务企业的党组织,开展“先锋管家”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此外,经由党组织成员之间的交叉任职,促进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的交流互动,形成纠纷调解常态化网络。据介绍,全市力争今年年底前,符合条件的业委会中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各辖市区至少完成3个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示范小区。

  今年1月28日,历经三年编写修订的《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首次以“条例”的形式出台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内容包含的许多做法在全省领先。今年年内市住建部门还将制订完善《常州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常州市住宅物业服务用房管理办法》等6个配套规范性文件,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部门针对双“三分之二”表决难、申请难的问题,从政策层面上进行了突破,出台《关于规范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的通知》《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并在《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中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异议表决和统筹金的使用。

改善人居环境,从“宜居”向“乐居”转变

  我市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居民居住环境从“住有宜居”迈向“住有乐居”。

  作为今年常州市十大民生实事项目,我市正积极推进9个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项目,分别为:溧阳市文化新村、燕山南村,金坛区景潭花园一二期、丹丽花园,新北区兰翔二村,天宁区城市花园、国泰名都,钟楼区万博花苑、百大康桥。改造内容包括强化适老改造、增设更新电梯、改善环境卫生、完善停车设施、打造安全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加固修缮房屋、规范物业管理等方面。今年预计改造建筑面积71.5万平方米,惠及住户6233户。

  为了着力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今年,全市还积极开展19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总建筑面积近17.2万平方米,惠及住户近2.2万户,计划投资1.1亿元。建设内容包括立面出新、雨污分流、道路等基础设施改造,以及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建设等。截至目前,桃园新村等3个项目已基本完工,16个项目在建。

  今年我市全面启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住建局牵头协调各辖市(区)、市有关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指导、督促各辖市(区)建立工作机制、设立服务专窗。目前天宁区同济花园、浦南新村等4台电梯已成功加装并投入运行,6台正在施工,35台正在受理申请审批。

  本版文字 通讯员 杨皓 本报记者 刘懿

  本版图片 常报视觉设计中心记者 夏晨希 部分图片由市住建局提供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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