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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下月实施:向海图强,江苏迎来新机遇
来源: 作者: 日期:2019-05-13  报料热线:86598222

  无论是《明史·食货志》中所记载的“淮南之盐煎,淮北之盐晒”,还是近代张謇“废灶兴垦”,江苏对于海洋的探索从未停止。

  站在新时代,作为“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区域以及我国东部海洋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向海图强愈发蹄疾步稳。

  全国首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为江苏省海洋经济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对标海洋经济发达省份,江苏短板亟待填补

  一如大海奔涌不息,海洋经济已成为江苏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江苏省近日发布的《2018年江苏省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7618.8亿元,比上年增长9.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2%。海洋经济生产总值构成中,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2893.8亿元,增长8.2%;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增加值1665亿元,增长13.7%;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3060亿元,增长9.4%。

  对标找差,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莫宗通指出,目前,江苏海洋生产总值在全国11个沿海省份中位列第五,与江苏经济规模居全国第二的地位极不相称;海洋经济的总量与广东、山东差距较大,与省内拥有的海洋资源也不成正比。

  油船停靠、管道搭接、计算输油量、打开输油泵……茫茫大海中,一艘装有千余吨燃料油的油运船缓缓驶向几层楼高的货轮,为其加油。这是省政府参事、南通大学江苏沿海沿江发展研究院院长成长春此前在浙江舟山调研时见到的一幕。

  “港口随时供应燃油,涵盖海上‘吃穿用’,还提供法律咨询等多项海事服务。”成长春感慨,发展海洋经济就要这样精细,而粗放式、低质化恰恰就是当前江苏海洋经济的“短板”,沿海地区港口建设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同质化倾向;涉海企业和项目散布于沿海沿江地区,集中度不够,单位土地、海域投资强度和效用产出明显不足。

  直面不足,针对制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政策、制度等瓶颈问题,为规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海洋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法治保障,经过充分论证和细致、科学的立法程序,最终,《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应运而生。《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以空间布局与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推进海洋经济开放合作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为支撑,以加强生态保护、构建服务支持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等为保障,对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较为全面的规范。

既错位发展又有机融合,下活海洋经济“一盘棋”

供图:CFP

  去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支持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江苏省盐城和连云港成功入选。

  沿海地区把自身发展放到发展海洋经济的大局之中,实现错位发展、有机融合,才能真正形成整体合力。这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坚持江海联动,推进海洋产业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集聚发展的格局,避免同质化竞争、低水平重复。”

  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大沿海城市如何科学定位?“三市合力发展港口物流、海洋交通运输、海洋生物医药、海洋船舶、滨海旅游、海洋工程装备等江苏海洋经济支柱型产业。”成长春认为,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连云港建成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的新型临港产业基地;盐城发挥广阔的滩涂和湿地资源优势,打造海洋新能源、滩涂旅游、港口及工业园区基地建设的滩涂新增长点;南通则“靠江靠海靠上海”,积极构建江海河联运体系,加快临港产业聚集区的形成,对接服务上海。

  不只是沿海城市之间联动,下活海洋经济“一盘棋”的理念也正向涉海企业渗透。“去年,我们投资5亿多元订造的3艘1900TEU最新节能环保型集装箱船顺利交付,陆续投放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航线营运中,大幅提升了连云港港、太仓港至东南亚泰国、越南航线的服务能力,打通了‘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海铁联运、江海联运大通道,提升了江苏的交汇枢纽作用。”省港口集团江苏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毛雪强自豪地说。

  “推动建立港口和航运企业联盟,促进港航企业间协调与合作。”《条例》中的相关条款也让毛雪强眼前一亮,他认为,随着省港口集团航运板块整合工作的推进,省港口集团港航一体的资源优势将逐步显现。以江苏远洋为龙头的航运板块将开辟加密近远洋精品航线,提升对江苏枢纽港口的喂给能力,为江苏省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动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和产能有序转移提供运输支持,充分发挥港航联动效应。

扬起创新风帆,向大海深处觅蓝海

  近年来,江苏海洋经济正扬起不断创新的风帆,驶向蓝海深处。盐城大丰风电淡化海水示范项目成功出水,技术上属世界首创;我国首个自主完成的浮式生产储卸油平台总包项目在南通完工开航;连云港不断整合海洋工程配套装备科技资源,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海洋工程配套装备和系统。

  “我们将继续推进海洋先导产业落地,拓展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如海藻有机肥、深远海养殖等。同时,下大力气突破海洋新兴产业,重点推进海洋环保、海洋新材料、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项目落地。”江苏沿海开发集团审计法务部负责人席宁介绍,企业已建起海洋产业数据库,目前正对一海洋新材料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曹福亮认为,江苏海洋产业类型多、空白点多,潜力大、见效快,应把海洋科技创新作为江苏发展海洋经济的一个突破口。

  “江苏应重点建设海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等国家级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加快突破海洋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加强对涉海高校、研究机构人才资源的整合与融合,在高校开设海洋经济相关专业,在沿海三市成立国家级海洋经济重点实验室,培育海洋工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打造海洋科技示范园区。”成长春建议,政府应牵头推动人才在江苏沿海地区产生集聚效应。

  可喜的是,多重利好即将释放。《条例》提出,省政府采取组建国有海洋投资企业等措施,重点扶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发展,以及海洋关键技术研发、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财政资金引导机制,综合运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奖励等方式,激励海洋科技创新,培育海洋特色品牌,支持列入国家、省鼓励发展的海洋产业项目,促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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