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干,男,汉族,中共党员,1959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江苏宝应人,四级高级警长,宝应县公安局氾水派出所社区民警。李树干28年如一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守“一个人的警务室”,将一个地理隔离“孤岛”打造成百姓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之岛”。
他是党委政府的“代言人”。氾光湖原来是一个乡, 63平方公里,分布7个行政村、1.4万人口。这里四面环水,过去一直靠摆渡连接外界,人称“孤岛”。 1999年,因为行政区划调整,氾光湖乡被撤并,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全部撤离。听到民警李树干要随派出所撤离的消息后,氾光湖的老百姓联名写信给县公安局,请求不要调走大老李。乡亲们的真挚挽留让李树干深深感动,他决定坚守下去。作为留下的唯一公职人员,李树干主动承担起过去一个派出所的工作量和城管、民政、司法等其他政府部门职责,努力维护好党委政府的形象。他常说:“在氾光湖,我是唯一的公职人员。我要是干不好,就会损害党的声誉;干得好,人们就会对党寄予厚望。”氾光湖警区有一群村民靠捕鱼为生,没有田地和住宅,一家老小都生活在船上,夏天风雨来时经常遇险。李树干看到这些,决心要为他们建一所配套设施齐全的避风港。他找地方、报规划、谈征地、筹资金,历时4年,终于建成了避风港,使渔民有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家。李树干不仅管群众的安全,贫困渔民家不通电他管,村民出行没有路他管,在李树干心里,群众的利益无小事,份内的事他管,份外的事也管,群众形象地说他是能管百事的“万金油”。有人说“这些事又不是你一个警察该管的事,操哪门心啊?”李树干回答道“这确实不是一个警察该管的事,但我还是一名党员,党员就应该为大家做事。”
他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氾光湖与氾水镇仅有两个摆渡相连,撤乡并镇后老百姓去镇上办事很不方便,再加上留在家中的大多是老人,文化程度低,办事经常跑冤枉路。李树干就主动为自己增加了一个特殊的“代办服务”,每次出门都不忘问问周围的群众有什么事需要代办解决。每周一李树干到派出所开过例会后,就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帮助群众办事,办好后再利用入户调查、巡逻防范的机会送到群众手中。这项代办“业务”直到2014年运河大桥修通之后群众需求减少,才渐渐减少下来,4年多时间里,李树干帮百姓代办850多件事项,上门送证7000多次。2000年9月,瓦甸村有位青年,在北京打工时意外身亡,处理后事时,死者家属与工地老板就赔偿数目发生了纠纷。李树干得知此事后,到派出所主动请缨,前往北京处理此事。他的到来,让死者家属有了主心骨,哀求李树干为他们做主,争取赔偿金。李树干组织成立了理赔小组,最后,在李树干苦口婆心的协调下,老板终于答应了赔偿要求,妥善办理了后事。李树干坚守着“一个人的警务室”,成为氾光湖群众心中的110,有警必出,有求必应,风雨无阻。28年来,李树干一直奔走于土地承包、农田调整、道路修建、房屋拆迁,妯娌矛盾、婆媳矛盾、赡养老人矛盾等这些鸡毛蒜皮的纠纷琐事之间,先后化解矛盾纠纷5500多起,做到“矛盾不激化,纠纷不出岛”。
他是百姓平安的“守护人”。在氾光湖,老百姓都说李树干是“大案不含糊,小案不马虎”。2012年的一天深夜,瓦甸村一处泵站突然起火烧毁。警方勘查认定是一起故意纵火案件,由于当时正值深夜,而且救火时现场遭到了破坏,反复调查也没能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几天后侦查人员撤离了现场。可李树干没有放弃,他发挥自己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对案件原因进行了综合分析,初步认定这是由于干群矛盾引发的一起刑事案件。经过多方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这起纵火案件。这些年来,李树干走遍了社区的每个角落,进过每一户家门,上过每一条渔船,平均每天要奔走40多公里,先后骑坏了2辆摩托车、5辆自行车,踏破鞋子许多双,光记载社情民意的笔记就用了足足80多本。每个村、组有多少人口,有多少房子,他都记在心里;在家种田的,外出打工的,包塘养鱼的,卖鱼贩蟹的,每个人群,他也都有一本账。在宝应三桥工地、南水北调工程施工期间,先后有500多名工人来来走走的,李树干都定期到工地清查,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定期走访,跟踪管理,整个工程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28年来,他坚守孤岛,日夜不歇,殚心竭虑,用忠诚和汗水守护着一方平安。近年来氾光湖警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恶性案件,辖区刑事发案率全市最低。
2014年7月,扬州市委作出了向李树干同志学习的决定。公安部确定其为全国公安机关群众工作10名先进代表之一,并在全国公安机关巡回宣讲。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三等功,当选首届“江苏最美警察”,荣获全国“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特别奖,被授予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江苏时代楷模、全国公安楷模、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等称号。
【最美奋斗者】李树干:将“孤岛”打造成“美好生活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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